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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收取2013级第一学期课程学分学费的通知

时间:2013-10-11浏览:2752

江汉大学2013级的同学们: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汉大学进行学分制改革的批复》(鄂教高函2012-5号),我校从2012级正式实行学分制改革,同时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江汉大学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鄂价费规【201336号),我校将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对全日制本科生(不含高职高专学生)学费收取方式由学年制改按学分制。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20139月新生入学时已经按标准收取了专业注册学费,学校拟从20131024日开始按选定学分收取课程学分学费,现将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缴费方式:

本次课程学分学费的缴纳全部采用建设银行卡集中划扣方式。2013级的同学们于20131024日前将应缴款足额(应缴纳学分学费=本学期选定学分总数×80元)存入建行银行卡内,学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从银行卡账户中划扣课程学分学费,同学们20131031后到学院领取收据。

二、   特别提示

学校委托建设银行统一办理的建行卡,是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住宿费,领取奖学金、助学金、补助金、退款等项目的专用卡,请务必妥善保管,在校期间不要销户!如果银行卡遗失,请及时到开户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银行东风支行)原号补办。银行地址:武汉开发区东风三路1号,泰和花园侧门旁。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84235402

备注:高职高专学生暂按学年制学费缴纳,缴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执行;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学生收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江汉大学财务处

                     20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