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新学年即将开始,学杂费收取工作也随之展开。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汉大学进行学分制改革的批复》(鄂教高函2012-5号),我校从2012级正式实行学分制改革。同时,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江汉大学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鄂价费规【2013】36号),我校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已对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收取方式由学年制改按学分制。学分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现将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
本学期开学报到时收取专业学费,本学期开学后第八周根据个人选定学分收取本学期课程学分学费。下学期开学第八周根据个人选定学分收取下学期课程学分学费。
二、各年级研究生及高职高专学生按学年制收费
本学期开学报到时收取学年制学费,缴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详见《江汉大学2017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三、交费方式
(一)网上自助交费
1.2017级新生,请于8月25日后登录江汉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wsyh.jhun.edu.cn),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为X的学生,X需大写),根据网页提示自助完成学费交纳。因特殊原因未办理存款的新生入学时,请先在就近建设银行网点激活并修改密码后,方可自行前往建行自助服务区存入足额费用。地点:校内(图书馆一楼)、周边(江大二号门对面建行自助服务区),或在迎新报到现场咨询后按流程存款,交费咨询地点: J02B101、J05B101。
2.各年级老生,请于8月28日后直接登录江汉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wsyh.jhun.edu.cn(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网上自助完成交费。
3.学校推行“无现场、无现金”交费新模式后,原则上不接受现金交费。只带现金的同学到校后可通过咨询现场工作人员,直接就近到建行自助服务区将应缴学费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中,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上自助完成交费。
(二)特别提示
1.学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统一办理的建行卡,是学生在校期间交纳学费、住宿费,领取奖学金、助学金、补助金、退款等项目的专用卡,请务必妥善保管,在校期间请不要销户!如果遗失,请及时原号补办。
2.需要收据的学生可交费成功后带身份证原件到财务处206室自助打印学费收据。
3.为保证学籍注册、网上选课的顺利进行,请大家及时交费。
4.关于完善校园普惠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学校将另行通知。
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