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文件精神和税务局通知,我校已于2018年1月11日办理纳税人识别号变更手续,原纳税人识别号同时废止。现将付款单位为江汉大学的开票信息通知如下:
单 位 名 称 :江汉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4201004413501027
银 行 账 号 :42001258178058009898
开 户 银 行 :建设银行武汉东风支行
行 号:856757同城清算、105521002260电汇(同城或异地)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特此通知!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