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接武汉市税务局武经分局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的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请在 请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教职工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我校接武汉市税务局武经分局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的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请在 请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教职工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