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3级的同学们: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汉大学进行学分制改革的批复》(鄂教高函2012-5号)以及《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江汉大学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鄂价费规【2013】36号),我校已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对全日制本科生(不含高职高专学生)学费收取方式由学年制改按学分制。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2013年9月新生入学时按标准收取了专业注册学费,2013年10月按选定学分收取了第一学期课程学分学费,现拟收取第二学期课程学分学费,现将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缴费方式 本次课程学分学费的缴纳全部采用建设银行卡集中划扣方式。请2013级的同学们于2014年4月13日前将应缴款足额(应缴纳学分学费=本学期选定学分总数×80元)存入建行银行卡内,学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从银行卡账户中划扣课程学分学费,缴款收据到学院统一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 特别提示 学校委托建设银行统一办理的建行卡,是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住宿费,领取奖学金、助学金、补助金、退款等项目的专用卡,请务必妥善保管,在校期间不要销户!如果银行卡遗失,请及时到开户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银行东风支行)原号补办。银行地址:武汉开发区东风三路1号,泰和花园侧门旁。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84235402。 备注:此次收费不含高职高专学生。 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江汉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