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印发《鄂财综发(2019)8号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实现我校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查询、传输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运行,为全校师生和往来单位获取和保存票据提供最大便利,我校于2020年6月启动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目前,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部署和学生收费管理系统衔接与测试等工作均已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涉及的财政电子票据种类
1.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电子)(使用范围:学费、住宿费等);
2.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使用范围:代收教材费,体检费,保证金等);
3.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
二、财政电子票据启用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启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
(二)实施办法
1. 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电子),以电子票据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在此之前已交费但未打印票据的学生继续用自助打票机打印票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票据上线之后缴费的学生直接使用电子票据。
2.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与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将实行电子化管理,用户可自行打印纸质版。
三、电子票据获取与查验流程
1.获取电子票据的方式:请学生用户登录“江汉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s://wsyh.jhun.edu.cn/)或者关注江汉大学微信公众号-实用查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入“个人信息”,按照相关操作流程更新完善个人手机号(与微信注册手机号保持一致),学生通过电脑或手机缴费完成之后,电子票据会被自动推送到当前缴费完成页面;或者学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电子票据就会被推送到“电子票夹”里面。往来单位电子票据获取,来财务处现场开具时提供手机号码,开具同时直接推送到对方手机上。
2.查验电子票据的方法。用户登录财政部全国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网址:http://pjcy.mof.gov.cn/),即可查验当前开具的电子票据真伪。
财政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监制,与原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是单位和个人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合法依据。
财务处
2020年10月26日